生意买卖常遇到的法律问题
一:关于租约
原则上,签订商务租约是完全的商业行为,租约条款完全是合同双方自由商定的结果。以此相对应,住宅租约合同,安省有租务保护法监管,任何住宅租约合同不能出现与此相抵触的条款。商务租约合同一旦双方签字生效,双方都必须遵约执行。因此,签订商务租约必须格外谨慎。
不少朋友来电提及某个具体租约中某些不合理之处,但如果已经签字执行,律师常常也爱莫能助。因此建议朋友们在签订商务租约前最好请律师看一下租约,以免以后出现麻烦。
需要指出的是,一些大型的,或热门地点的商务租约条款相当苛刻且难以改动,须格外注意。
二:关于offer
生意买卖的offer有时候会要求相当多的条件,比如:餐馆的防火,卫生检查,酒吧的酒牌之确认等等。作为买家,大部分条件是必须坚持的,否则会留下隐患。个别情况下,即使买家愿意放弃某项条件,律师也有可能不会同意,原因其实很简单,律师的责任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,如果有潜在的较大的风险,律师是不能同意当事人接受的。
三:关于私下成交
一些朋友在生意买卖交易中不通过律师自行成交,这样做风险极大。已经有朋友来电诉说因此而产生的麻烦。
一对刚来蒙特利尔不到半年的大陆新移民,通过某个中文报纸广告买下一个小餐馆,双方没有请律师自行成交,接手后发现该餐馆居然欠政府两年的税收,而且要他们补交,这时候他们才去请律师,由于找不到卖家,结果他们仍然要付这笔钱。如果在成交前请律师,律师会查清有无欠税的情况。
更严重的情况或会发生,有一家中餐馆,买卖双方都没有请律师,买家接手数年生意兴旺,可是今年政府部门寄来一封信,居然说餐馆所在地点不允许开餐馆,那么他们只有两个选择,一是将餐馆结业,二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改变土地用处,无论是那种选择,都费时费力,而且后一种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小。
四:关于交接日
生意买卖交接日比较重要,尤其是类似餐馆,酒吧一类,极少停业,买主希望一接手马上能开业,在这种情况下,买家一定要提前和律师商谈好,某些条件近早协调好,特别是已经经营比较长的生意,各种设备可能有严重的磨损,买家接手后一旦出现问题如何解决,需要买卖双方协商好。关于存货的价值,取舍最好事先买卖双方也有一个初步的共识。